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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毕业班: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经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林伟波  李  震

成员:梁耀明、刘金龙、吕石磊、孙道宗、刘  勇、刘洪山、邓小玲、薛月菊、林  芳、陈  欣、张君斓、任  政、刘永明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一)指标分配原则

1.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 从国家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学科,国家基础学科及战略学科建设;在持续稳妥优化存量结构的基础上,指标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国家级一流专业、深造率高的学院倾斜。

(二)推免指标

根据学校下达到学院2025年推免指标,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总名额为26人,具体专业指标待定。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

1. 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还需提交附件4《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创新能力及发展素养评分表》,成绩单以及证明个人表现和科研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将纸质版材料按评分表顺序排好,用信封密封装好并签名确认,上交到华山6栋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社区办公室任政老师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样要求打包发送到962998070@qq.com(命名方式:25推免申请+姓名+专业班级,例如:25推免申请+张三+光信2班),提交材料后同时告知任政老师。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2. 学院遴选。包括确定候选、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

(2)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学院公示。学院需公示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

六、推免时间安排

9月6-7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9月8日8:00-9日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9日15:00前交至华山6栋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社区办公室任政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修改和变更);

9月9-18日,由学院完成遴选、综合评价及公示;

9月18日17:00前,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9月19-20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9月20-26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七、管理监督

(一)学院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生工作细则、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学院纪检委员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邮箱:jwcxjk@scau.edu.cn。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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